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六城联创”指挥部7月14日检查时对“三车”整治工作提出的意见,结合“迎农歌会百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就进一步加强“三车”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所有在建工程立即对现有洗车槽进行改造并于8月31日前完成。
2、所有洗车槽必须和施工大门同宽,洗车槽要合理找坡,不得有积水,污水必须流经沉淀池后排放。
3、淤泥槽口要设有符合刚度要求的活动钢筋网格,并及时对槽内淤泥进行清理。
4、所有工地大门必须设高压水枪,指定专人对所有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并做好冲洗记录。
我处将开展“三车”整治工作专项检查,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将按“三车”整治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01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