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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关于开展见证、取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文章时间:2017-11-0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工作,继续推进“IMT”系统使用。本协会受滁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委托,结合报名人数较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分两个班次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7年11月11日上午8:30-10:30(一班)参加人员详见附件1;

    2017年11月11日下午2:30-4:30(二班)参加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培训地点

    滁州市市委党校学苑宾馆教学楼106报告厅(西涧路4298号)

    三、培训费用

每人100元(自2017年11月1日起到检测协会1207室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时带上报名汇总表。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脱产方式,不再另请老师上课。各位学员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培训教材》开展自学。

    五、培训要求

  请各位学员按照人员分班汇总表准时参加考试。考试学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严禁代考,凡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一律不发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

    六、培训联系方式

    协会联系电话: 0550-3048460(张何俊)

                   0550-3048462(花  冉)

    

 

  

 

滁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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