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建设)局:
为强化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保障工程实体质量、严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规建委组织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于3月8日至17日分别对市本级、来安县、全椒县及定远县进行了建设工程一季度质量安全巡查。现将巡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共抽查8项在建工程,市本级、来安县、全椒县及定远县各抽查2项,总建筑面积51.8万㎡,现场抽测钢筋38组,对工程实体的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以及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了现场实测,下发执法建议书6份,整改通知书4份。
二、总体评价
虽然我市近年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中有升,但是通过本次巡查,仍暴露出较多问题。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混乱、质量通病治理不实、质量标准化工作未开展、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走过场等问题依然存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未完全落实。部分工程项目部、监理部未按投标文件和项目部、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配备相应人员进场履责;个别项目经理及总监长期未到岗履责;少数监理部人员专业配备不齐,现场监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存在监理员代签字现象。
(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较多。存在混凝土试块留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构件强度不足、混凝土外观成型质量较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不佳、墙体拉结筋留置不规范、后塞口处理随意等问题。检测结果表明,部分工程存在主要受力构件混凝土强度及楼板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大的问题。
(三)工程质量资料不齐全、管理混乱。存在钢筋进场台账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工艺试验报告缺失、填充墙砌体砌筑砂浆复试报告缺失等问题。
(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不到位。部分施工单位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或编制的方案和细则无针对性。
(五)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健全。建设、施工单位未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保证体系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
(六)安全管理人员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员配备不足,履职履责不到位,公司对项目部的检查多数流于形式。监理单位履职履责严重缺位。
(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事故隐患较多。临时设施用房板材使用夹芯泡沫板,防火等级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扬尘治理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连墙件缺失,架体与建筑物之间未防护,模板支架体系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防护不到位。部分项目安全状况处于失控状态。
(八)安全管理资料缺失。施工及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相关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手续不到位,安全监理管理资料严重缺失。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巡查组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加大督查和处罚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整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号)文件要求,加强对住宅工程的质量监管,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完成整改。各方责任主体要落实《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相关规定,增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意识,健全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
(三)以工程质量标准化为抓手,做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试行)》为指导,积极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在标准化创建工作中严格落实样板引路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各项制度、措施,切实提升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四)各有关施工和监理企业应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管理意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对施工现场要全面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