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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砼企业及建筑施工现场文明生产管理的通知
文章时间:2017-11-01

 建管字[2013]88号

 

 

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混凝土搅拌站:

  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六城联创”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整顿“脏、乱车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以及市委江书记在9月19日视察我市建筑施工工地时的指示精神,为了打好城市管理硬仗,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速实现“美好滁州梦”。我处在前一阶段整治“脏、乱”车的基础上,围绕“净车出场”并建立长效机制的目标,进一步强化对砼搅拌站及施工现场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建筑工地

  1、施工围挡要成为滁城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宜采用砖砌围墙,并刷白美化,特殊情况采用定型钢板的,顶部要采取压顶措施防止变形。围挡要封闭严密、坚固稳定、整齐美观,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围挡外不得堆放各类建筑材料,不得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杂草等。未经批准,围挡不得占用绿化带。

  2、各工地要做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包括大门口内外、主道路至楼层安全通道口、主加工场。道路两侧应有排水沟并采取硬隔离措施,防止车辆带泥。现场建筑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保持道路整洁。

  3、大门口内必须设有门卫室、洗车槽、水枪、水池、沉淀池等。洗车槽应和施工大门同宽,合理找坡,不得有积水,污水必须流经沉淀池后排放。淤泥槽口要设有符合刚度要求的活动钢筋网格,并及时对槽内淤泥进行清理。必须有专人对所有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并做好冲洗记录,确保“净车出场”。

  (二)混凝土搅拌站

  1、各混凝土搅拌站要文明生产,厂区内要硬化、整洁,砂、石子等材料要求堆放有序。大门口内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所有车辆必须经冲洗清洁后方可上路。各混凝土搅拌站要安排专人负责车辆冲洗并建立冲洗登记台账。

  2、所有混凝土运输车必须加装防滴漏设施。

  二、管理措施

  (一)明确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直接责任人,建管处承担监管责任。所有施工企业必须与我处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混凝土搅拌站,由我处负责企业资质管理的市场科科长负责;对全市建筑工地“脏、乱”车的整治工作由安全站站长负责,并将全市的建筑工地按城市主要道路为界,分割为5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名安全监督员具体负责。

  (二)严格审批。建筑工地在办理安全报监时,围挡、道路硬化、洗车槽等满足上述要求是报监审查时的必备条件之一,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予批准安全报监,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提取时,监督员要到现场审核安全文明施工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提取;所有工程必须留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20%在竣工后方可提取。

  (三)加强检查。对混凝土搅拌站车辆出入情况,市场科安排专人每日通过远程视频监控检查并记录;对建筑工地车辆出入情况,由各片区安全监督员每天进行巡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建管处监察室每周对相关业务科室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同时,主动邀请市建委纪检监察部门对市建管处开展商砼企业及建筑施工现场文明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

  (四)奖罚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砼搅拌站坚决予以重罚,对做的好的给予表彰,对相关管理监督责任人同时予以奖惩。奖罚情况及时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到所有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并在滁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做到建筑工地、砼搅拌站的创建成效与企业的资质挂钩、与标化工地的评审挂钩、与管理监督责任人的年终考评挂钩。

  (五)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先期聘请 “4050”社会人员,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商砼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我处设立举报电话:3021296,3010175,对发现混凝土罐车无防滴漏措施造成路面污染的,或车辆未净车出场带泥上路的,接到举报并经核实后,每次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

  (六)远程监控。我处已在11家混凝土搅拌站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下一步我处将首先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中先行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然后逐步推广到我市所有在建工地。建立信息化、数字化监控系统,提升安全文明管理水平,实行24小时对“脏、乱”车两个源头的整治管理。

 

 

 

  2013年10月4日

 

 

 

  主题词:商砼企业 施工现场 文明生产管理 通知

  报:市建委。

  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3年10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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