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规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深基坑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安函【2017】240号)文件要求,住建局三举措开展建设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和深基坑专项治理。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全市建设工程汛期安全生产暨深基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在建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和深基坑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自5月16日至5月底,我局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和深基坑专项治理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18项,涉及施工企业16家,监理企业11家,建筑面积81.35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9.85亿元,下发了《明光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共排查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8个,一般建筑安全生产隐患24个,对37个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现场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
三是落实措施,严格监管执法。我局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安徽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徽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全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全、标化工地标准不高、管理资料不实等严重问题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分别给予停止承揽工程1年、全市通报批评、记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的处罚,同时在安徽省监管通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扣分、在“监管通”中给予安全市场行为扣分评价。